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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文化艺术学校登记管理信息

单位名称:山东省文化艺术学校

宗旨和业务范围:面向社会培养舞蹈、戏曲、音乐等专业艺术人才。

住所:济南市文化东路57号

法定代表人:安立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贴

开办资金:1424万元

举办单位:山东省文化厅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执行情况:2017年,我单位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有关年度报告公开的规定,于2月23日按时进行了2016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开。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2017年度在省文化厅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专业建设质量稳步提高。修订完善山东地方戏、舞蹈、京剧等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邀请中国戏曲学院、全国文化艺术行指委等相关领域专家来校举办讲座,调研指导专业建设。舞蹈专业作品入围第11届中国舞蹈“荷花奖”民族民间舞决赛,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荣获二等奖2项,第十三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中获二等奖。戏曲专业选派剧目参加第十三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获优秀奖1项。二是办学发展取得新突破。2017年共录取中专学生155人,毕业生参加高考70余人考入北京舞蹈学院等知名院校。推动地方戏“校团合作”模式创新升级,在山东梆子专业建立“双元二步制”教学模式。举办山东地方戏曲专业建设研讨会,筹备建立山东梆子人才培养联盟、山东梆子大师工作室,探索建立“研、学、演”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以梅花奖获得者山东梆子表演艺术家李新花为主,获批设立首届山东省戏曲名家工作室。邀请全国著名编导张继钢来校指导学校办学发展。三是师资队伍和教学科研成绩突出。制订教师培养规划,组织教师参加学习培训活动达74人次。定期举办教学研讨和教学竞赛,推动学校内部的学术交流,“教案比赛”、“微课比赛”等活动成为品牌。在全国中职学校教学展示活动中,举办数学公开课1节。文化教师参加由山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主办的“中华诗词大会”获教师组二等奖。参加首届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微课教学评比,2人获优秀奖。参加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2017年度论文评选,荣获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6项。完成省教育厅课题结题1项,获得文化部委托省部级重点课题立项1项。四是德育工作开创新局面。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托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将小凤凰大舞台作为德育教育重要阵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德育教育活动。参加第十四届全国中职学校“文明风采”竞赛荣获一等奖3项、二等奖1项。五是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以十九大召开为契机,开展了一系列迎接十九大和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活动。组织全校教职工深入学习黄大年和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深化“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教育活动开展,落实主体责任,按要求过好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等各项制度,根据需要完成支了部调整改选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名称及有效期:

资产损益情况:2017年度,我单位上年度结余0万元,本年度收入4138 万元,其中,财政收入 3609.85 万元;事业收入492.18万元;其他收入35.97万元。本年度支出4417.29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2664.72  万元。我单位本年度净资产为4461.11 万元,与去年相比,增加了2214.38  万元。

绩效和受奖惩情况: 

接受捐赠资助及其使用情况:

社会举报投诉情况:

登记管理信息公开情况:2017年2月23日,我单位通过网络对设立登记信息进行了公开备案。公开网址www.sdwhyx.cn

其他情况:

文章来源:http://www.sdwhyx.cn/2018/0330/141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