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页面

首页 > 校务公开校务公开 山东省文化艺术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山东省文化艺术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0]7 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办法(试行)》的通知 教职成[2014]12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字〔2013〕14 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字〔2012〕6号、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济教职字〔2014〕9号《济南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规程(暂行)》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学籍管理工作,特制订《山东省文化艺术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一、转入、转出

学籍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学生因户籍迁移、家庭搬迁或个人意愿等原因可以申请转学。转学由学生本人和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出学校同意,再向转入学校提出转学申请,转入学校同意后办理转学手续。对跨省转学的学生,由转入、转出学校分别报所在市级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在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未满一学期的,不予转学;毕业年级学生不予转学;休学期间不予转学。普通高中学生可以转入中等职业学校,但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年半。《济南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规程(暂行)》:普通高中在校学生转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原则上在一年级结束前办理。外地市高中学生需提供原普通高中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出具的普通高中在校证明。

办理流程:由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济南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信息变更审批表》及《山东省文化艺术学校入校学习申请表》(转入学生填写)或《山东省文化艺术学校离校申报表》(转出学生填写),学校进行审核后出具初步意见,在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交变更申请, 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学校提供的材料,为符合条件的学生办理审批手续。

办理时限:根据济南市“一次办好”文件精神,学生转入、转出在家长到校按照要求一次提交申请手续完成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手续并通知家长。(学校审核,提交系统审核后市级承诺7个工作日)

二、休学、复学

学籍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学生休学由学生本人和监护人提出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生因病必须休学,应当持县级及以上医院病情诊断证明书。《济南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规程(暂行)》:学生因病休学每次时间为一年,在校期间休学两次仍无法正常就读的,不再复学。因依法服兵役休学,休学期限与服役期限相当,并于退役后一年内办理复学手续。退役后一年内无特殊原因未复学的,不再复学。学生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学生待遇。休学结束后,持市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同意休学的批复办理复学手续,完成剩余学业且成绩合格准予毕业。

休学办理流程:由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提交所需证明材料(因病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病情诊断证明书;服役提供入伍通知书),填写《济南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信息变更审批表》及《山东省文化艺术学校学生离校申报表》,学校进行审核后出具初步意见,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学校在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交休学申请, 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学校提供的材料,为符合条件的学生办理休学手续。

复学办理流程:休学结束后,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交所需证明材料(因病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服役提供退役证明),填写《济南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信息变更审批表》及《山东省文化艺术学校学生入校学习申请表》,学校进行审核后出具初步意见,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学校在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交复学申请, 持学校主管部门同意休学的批复,到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办理复学手续。

办理时限:根据济南市“一次办好”文件精神,学生休学、复学在家长到校按照要求一次提交申请手续完成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手续并通知家长。(学校审核,提交系统审核后市级承诺7个工作日)

三、退学

学籍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学生退学由学生本人和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可办理退学手续。学生退学后,学校应当及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学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学校可以做退学处理:1.休学期满无特殊情况两周内未办理复学手续;2.连续休学两年,仍不能复学;3.一学期旷课累计达90课时以上; 4.擅自离校连续两周以上。

办理流程:学生本人和监护人提出申请,填写《山东省文化艺术学校学生离校申报表》,学校审核同意后,及时在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交退学申请, 市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审核办理。

办理时限:根据济南市“一次办好”文件精神,学生退学在家长到校按照要求一次提交申请手续完成后,学校完成审批手续提交系统。

四、转专业

学籍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经学校批准,可以转专业:1.学生确有某一方面特长或兴趣爱好,转专业后有利于学生就业或长远发展;2.学生有某一方面生理缺陷或患有某种疾病,经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不宜在原专业学习,可以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3.学生留级或休学,复学时原专业已停止招生。

已经享受免学费政策的涉农专业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入其他专业,特殊情况应当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跨专业大类转专业,原则上在一年级第一学期结束前办理;同一专业大类转专业原则上在二年级第一学期结束前办理。毕业年级学生不得转专业。

办理流程: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交所需证明材料(因病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填写《济南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信息变更审批表》及《山东省文化艺术学校学生入校学习申请表》,学校进行审核后出具初步意见,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交变更申请, 市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审核学校提供的材料,为符合条件的学生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办理时限:根据济南市“一次办好”文件精神,学生转专业在家长到校按照要求一次提交申请手续完成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手续并通知家长。(学校审核,提交系统审核后市级承诺7个工作日)

五、学历证明(认证)书

学籍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毕业证书遗失可以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出具学历证明书,补办学历证明书所需证明材料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学历证明书与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字〔2012〕6号:毕业证书遗失以及需要开具学历认证报告的,由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学校留存的毕业生及毕业证书信息数据库填写《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明(认证)书》,提供学生入学信息登记表、学习成绩单、毕业生信息登记表,由学生本人持上述资料到学校所在市教育局办理相关手续。《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明(认定)书》编号由市教育局编写。学历证明(认证)书与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办理流程:学生本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进行审核并填写学历证明(认定)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生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所在市教育局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时限:根据济南市“一次办好”文件精神,学生因申请学历证明到校前提前联系学校学籍管理员按照要求一次提交申请,学校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通知学生本人。

六、学籍信息变更

学籍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已注册学生(含注册毕业学生)各项信息修改属于信息变更,主要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户口性质等。对信息变更,应当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提供合法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学校修改后及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办理流程:学生本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填写《济南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信息变更审批表》,学校审核无误后,在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交变更申请, 市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审核学校提供的材料,为符合条件的学生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办理时限:根据济南市“一次办好”文件精神,学生进行学籍变更在学生或家长到校按照要求一次提交申请手续完成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手续并通知家长。(学校审核,提交系统审核后市级承诺7个工作日)

七、写实性学习证明

学籍规定:《济南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规程(暂行)》:中等职业学校正常在校就读学生,因故需要由市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出具写实性学习证明的,填写《济南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在校学习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到市教育局办理。有5人及以上需同时出具证明材料的,由学校集中到市教育局办理。

办理流程:学生本人申请,学校审核后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到学校主管部门办理。

办理时限:根据济南市“一次办好”文件精神,学生因故需要写实性学习证明的由学生填写相关材料,3日内完成盖章并通知到学生本人。有5人及以上需同时出具证明材料的,由学校集中到市教育局办理,7日内完成并通知到学生本人。

附件:

1.  《济南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信息变更审批表》(转入、转出、休学、复学、转专业、学籍信息变更均须填写此表,一式两份)

2.  《山东省文化艺术学校学生入校学习申请表》(转入、复学,调整专业班级学生填写,一式两份)

3.  《山东省文化艺术学校学生离校申报表》(转出、退学、休学学生填写,一式一份

 

济南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信息变更审批表.docx

山东省文化艺术学校学生入校学习申请表.docx

山东省文化艺术学校学生离校申报表.docx

文章来源:http://www.sdwhyx.cn/2018/1211/146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