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党的建设纪委工作 中共山东省文化艺术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职责
中共山东省文化艺术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职责
中共山东省文化艺术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在校党委和厅机关党委纪委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党组织、党员干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
2.协助学校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制定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规划。
3.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监督党组织、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决议、校规校纪的情况。
4.开展对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政风政纪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宣传教育等工作,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5.履行监督职责,严肃执纪问责,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督促落实“一岗双责”职责;从严从实开展正风肃纪,加强干部作风建设。
6.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7.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受理本校党组织、党员、群众在党的纪律和党风方面的检举、控告、申诉和建议;作出维护党纪的决定;检查和处理本校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保障党员的权利。
8.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并重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做好源头治理工作。
9.协调学校纪检委员开展工作,指导各党支部的纪律检查工作。
10.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纪检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校纪委书记岗位职责
1.负责学校纪委的全面工作,对分管工作承担领导责任。
2.组织纪委落实好学校党委和上级纪检机关指示、决议、工作部署及交办的各项任务,及时向学校党委和上级纪检机关汇报工作。
3.协助学校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抓好领导班子和全校党风廉政建设。
4.协助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开展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检查学校各部门廉洁自律和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5.抓好执纪监督问责工作,负责信访举报核查和案件审理及控告、申诉的处理工作。
6.负责抓好纪检队伍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和业务工作。
7.负责党纪党规执行、“两个责任”落实、“一岗双责”落实、党务校务公开、民主决策管理、作风建设。
8.负责干部选拔任用、干部教育管理、党员发展、干部廉洁自律等的监督。
9.组织学校纪委换届改选筹备工作,代表纪委向学校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10.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纪检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校纪委委员(1)岗位职责
1.协助校纪委书记工作,负责纪委一般性日常事务,对部门工作承担领导责任。
2.协助校纪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
3.协助做好党员、干部的党风党纪教育,督办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4.负责纪委规章制度的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报告、建议等工作;负责纪委会议记录和纪检文件拟制、承办、收发、保管及归档。
5.接待来信来访和举报,作好信访举报记录,及时报告受理情况;建立信访举报工作档案,负责信访和举报的统计、上报工作。
6.参与受理群众对纪检对象的检举、控告及对党纪政纪处分不服的申诉。
7.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廉政文化建设、制度建设。
8.参与职称评审、人才招聘、人事调动、考核奖惩、招生考试、教学科研、学生奖惩等方面的有关监督及专项检查工作。
9.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校纪委委员(2)岗位职责
1.协助纪委书记开展工作,对部门工作承担领导责任。
2.协助校纪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
3.负责财务监督、预算决算管理、“三公”经费监督;负责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物资设备(含图书、教材)采购、后勤管理、基建维修工程的监督。
4.负责学生资助、奖助学金、学生用品采购等方面的监督。
5.参与对物资设备、建设工程、修缮工程、资产管理、审计等方面的有关监督及专项检查工作。
6.负责对学校出租房屋管理使用方面的监督检查。
7.参与受理群众对纪检对象的检举、控告及对党纪政纪处分不服的申诉。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责任编辑:信息科研宣传中心
文章来源:http://www.sdwhyx.cn/2016/0503/784.shtml